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入盟须知
[双击自动滚屏] 文章来源:民盟松原   发布者:民盟松原   发布时间:2013/3/5 18:08:33   阅读:9477

 

一、民盟的性质  

 中国民主同盟(简称民盟)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爱国统一战线的组成部分,是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参政党,是主要由从事文化教育以及从事技术工作的高、中级知识分子组成的,具有政治联盟特点的、致力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。

二、参加民盟的条件  

凡从事文化教育以及科学技术和其他工作的知识分子,自愿遵守中国民主同盟章程,可以申请加入民盟。  

三、入盟手续

吸收盟员,须由本人填写申请表,盟员两人介绍,经过基层组织考察、讨论通过,报地市级以上(含地市级)委员会批准,呈报民盟中央备案。   

四、盟员的义务

(一)遵守宪法、法律和社会功德,维护国家利益,保守国家机密;  

(二)遵守民盟的章程,执行民盟的决议,参加基层组织生活和民盟的活动,交纳盟费;

(三)参加国家政治生活,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,维护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法制;  

(四)认真做好本职工作,遵守职业道德,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;

(五)密切联系群众,接受民盟组织和群众的监督。  

五、盟员的权利

(一)选举权、被选举权、表决权;  

(二)参加民盟的有关会议、讨论民盟的工作、阅读盟内有关文件和刊物;

(三)参加民盟所组织的有关国家大事的讨论,反映情况,提出意见和建议;  

(四)向民盟的各级组织提出请求、建议和批评;

(五)在合法权益遭受损害时,可请求民盟组织的帮助解决。

 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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