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在线 14

今天是: 2024年4月28日 首 页
 
您现在所在的位置:首页 >>参政议政 >> 文章内容
关于全市农村妇女法制宣传教育情况的调查报告
[双击自动滚屏] 文章来源:松原民盟   发布者:松原民盟   发布时间:2013/11/13 15:49:35   阅读:4469

第二,完善措施,强化农村妇女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性

要建立健全农村普法队伍定期培训和管理制度,提升法制宣传队伍整体素质和工作能力。要加大农村妇女学法典型的宣传力度,发挥典型的引领带动作用,激发广大农村妇女学法用法热情。要结合农村的形势和特点,农村妇女的心理需求,确定集中培训活动的方式方法。组织村社干部、普法志愿者或妇女学法典型等深入各家各户,通过有奖活动的方式,引导农村妇女参与活动。要采取各种能被广大农村妇女所接受的生动活泼、通俗易懂、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,依托农村各类法制文化教育基地,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文化活动,把法律知识寓教于文化活动之中,采取文艺表演与法律知识有奖问答相结合的形式,寓教于乐,让农村妇女在潜移默化中学习掌握法律知识。要开展学法考核测验活动,组织村社干部和妇女通过书面问答等形式,检验学法效果。 

第三,创新载体,提高农村妇女法制宣传教育的灵活性

在深入开展全民普法活动中,广播、电视、报刊、互联网等各类媒体和社会组织要不断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灵活性。要广泛动员各民主党派、社会团体、企事业单位和普法志愿者积极参与义务法制宣传活动,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创造有利条件。建议由市委宣传部牵头,协调组织司法、广电部门借鉴外省卫视的成功经验,精心策划,在市电视台开办有吸引力、有特色,为广大农村妇女所接受的法制宣传教育栏目。由知名律师、资深人民调解员和法律志愿者共同参与,针对农村妇女涉及的妇女儿童权益保护、赡养老人、子女教育、夫妻感情、财产继承、民间借贷、土地承包、合资合作等感情方面的、经济方面的纠纷进行现场调解,以案说法,并举办农村妇女法律知识竞赛、学法演讲比赛等,这些节目要安排在适合农村妇女观看的时段播出。

总之,农村妇女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,又是一项现实而紧迫的工作。我们认为农村妇女法制宣传教育问题,有进一步调查和深入研究的价值,特别对调研中发现的“怪现象”,建议列入政府社科研究课题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民盟松原市委员会副主委  李玉茹

上一页  [1] [2] 


【 字体: 打印本页 | 关闭窗口
本站发表读者评论,并不代表我们赞同或者支持读者的观点。我们的立场仅限于传播更多读者感兴趣的信息。
 本文的地址是: http://mmsy.org.cn/onews.asp?id=419  转载请注明出处!
本类最新文章
盟员信息获市长批示 民盟松原市委会调研乡村振兴情况 民盟松原市委召开参政议政工作会议
民盟松原市委会参政议政工作获盟省 民盟松原市委召开参政议政工作座谈 民盟松原市委召开参政议政研讨会